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海南省實施國務院授權土地征收審批事項管理辦法》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海南省實施國務院授權土地征收審批事項管理辦法》的通知
發(fā)布日期:2020-11-25|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據中心
瓊府〔2020〕54號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現將《海南省實施國務院授權土地征收審批事項管理辦法》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4日

(此件主動公開)

海南省實施國務院

授權土地征收審批事項管理辦法

第一條[目的]??為做好國務院授權給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土地征收審批事項的承接工作,依法辦理相關審批事項,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授權國務院在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qū)暫時調整實施有關法律規(guī)定的決定》《國務院關于印發(fā)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qū)總體方案的通知》(國發(fā)〔2018〕34號)等規(guī)定,結合我省實際,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土地征收授權審批事項]??根據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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