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海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處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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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日期:2024-09-24|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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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qū)烏海市人大常委會

烏海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處理辦法

(2003年6月18日烏海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2009年10月28日烏海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第一次修訂根據2024年9月24日烏海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烏海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烏海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辦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條為做好烏海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以下簡稱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處理工作,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職權,保證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處理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內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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