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稅費征收服務和保障辦法(第14號修正)
上海市稅費征收服務和保障辦法(第14號修正)
發(fā)布日期:2024-11-25|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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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

上海市稅費征收服務和保障辦法

(2024年2月2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0號公布根據2024年11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4號修正)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了加強本市稅費征收服務工作,強化征收協(xié)作管理,維護納稅人、繳費人的合法權益,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fā)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qū)域內稅費征收服務和保障等工作。

本辦法所稱稅費,包括由稅務機關征收的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政府非稅收入。

第三條(政府職責)

市、區(qū)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qū)域內稅費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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