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盤活存量資產擴大有效投資的意見
國辦發(fā)〔2022〕19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過多年投資建設,我國在基礎設施等領域形成了一大批存量資產,為推動經濟社會發(fā)展提供了重要支撐。有效盤活存量資產,形成存量資產和新增投資的良性循環(huán),對于提升基礎設施運營管理水平、拓寬社會投資渠道、合理擴大有效投資以及降低政府債務風險、降低企業(yè)負債水平等具有重要意義。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fā)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fā)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fā)展,經國務院同意,現就進一步盤活存量資產、擴大有效投資提出以下意見。
一、聚焦盤活存量資產重點方向
(一)重點領域。一是重點盤活存量規(guī)模較大、當前收益較好或 ……